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天津市私家侦探: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是一种非法的状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如果同居的一方是已婚,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有些是会处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怎么处罚?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1、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  2、非法同居是我国当今社会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两性关系,当男女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如何处理,现今法律对此的规定甚少,不利于矛盾的解决,不能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和利益,更难给弱者施以法律救济。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非法同居的后果有: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缉尝光妒叱德癸泉含沪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 天津婚外情取证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二、非法同居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在司法实务中,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对如何认定非法同居关系以及法院如何处置非法同居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  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三、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如上所述,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  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  重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 天津私家调查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  对于上述两种重婚的类型,也是《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于重婚我国法上采自诉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自诉,一般而言,侦查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有配偶者非法同居怎么处罚的内容,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诉宁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天津侦探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QQ:191-9826-6463

手机:191-9826-6463

电话:191-9826-6463

邮箱:

地址:天津和平区南京路219号天津中心公寓1605